南乡一剪梅·招熊少府
云构山林尽,瑶图珠翠烦。鬼工尚未可,人力安能存。
送送多穷路,遑遑独问津。悲凉千里道,凄断百年身。心事同漂泊,生涯共苦辛。无论去与住,俱是梦中人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结束浮云骏,翩翩出从戎。且凭天子怒,复倚将军雄。 万鼓雷殷地,千旗火生风。日轮驻霜戈,月魄悬雕弓。 青海阵云匝,黑山兵气冲。战酣太白高,战罢旄头空。 万里不惜死,一朝得成功。画图麒麟阁,入朝明光宫。 大笑向文士,一经何足穷。古人昧此道,往往成老翁。
"坤元光至德,柔训阐皇风。芣苡芳声远,螽斯美化隆。
两句三年得,一吟双泪流。知音如不赏,归卧故山秋。
末转清商,溪声共夕凉。缓传杯、催唤红妆。慢绾乌云新浴罢,裙拂地、水沉香。歌短旧情长,重来惊鬓霜。怅绿阴、青子成双。说着前欢佯不睬,飏莲子、打鸳鸯。
还符白水出真人。此时舜海潜龙跃,此地尧河带马巡。
万壑树参天,千山响杜鹃。山中一夜雨,树杪百重泉。汉女输橦布,巴人讼芋田。文翁翻教授,不敢倚先贤。
"德盛昭临,迎拜巽方。爰候发生,式荐馨香。
隔花才歇帘纤雨,一声弹指浑无语。梁燕自双归,长条脉脉垂。小屏山色远,妆薄铅华浅。独自立瑶阶,透寒金缕鞋。
春分雨脚落声微,柳岸斜风带客归。时令北方偏向晚,可知早有绿腰肥。
独有宦游人,偏惊物候新。云霞出海曙,梅柳渡江春。淑气催黄鸟,晴光转绿苹。忽闻歌古调,归思欲沾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