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远访为吊念屈原而投沙之人,因为我也是逃名隐逸之客。
十四岁时嫁给你作妻子,害羞得没有露出过笑脸。
不是国都而说灭,是看重夏(xia)阳。虞国的军队不足一个师,《春秋》说是师,为什么呢?因为虞国写在晋国之前,不可以不说师。它写在晋国之前是为什么呢?灭夏阳是它为主的。夏阳,是虞、虢交界处虢国的一个要塞。夏阳一失,虞、虢两国都可占领了。虞国为什么要为主灭夏阳呢?晋献公想要讨伐虢国,荀息说:“君主为什么不用北屈出产的马,垂棘出产的璧,向虞国借路呢?”献公说:“这是晋的国宝,如果受了我的礼物而不借路给我,那(na)又拿它怎么办?”荀息说:“这些东西是小国用来(lai)服事大国的。它不借路给我们,一定不敢接受我们的礼物。如受了我们的礼而借路给我们,那就是我们从里面的库藏(cang)里拿出来,而藏在外面的库藏里,从里面的马房里拿出来,而放在外面的马房里。”献公说:“宫之奇在,一定不让的。”荀息说:“宫之奇的为人,心里明白,可是怯懦,又比虞君大不了几岁。心里明白,话就说得简短,怯懦就不能(neng)拚命谏阻,比虞君大不了几岁,虞君就不尊重他。再加上珍玩心爱的东西就在耳目之前,而灾祸在一个国家之后(hou),这一点要有中等智力以上的人才能考虑到。臣料想虞君是中等智力以下的人。”献公就借路征伐虢国。宫之奇劝谏说:“晋国的使者言辞谦卑而礼物隆重,一定对虞国没有好处。”虞公不听,就接受了晋国的礼物而借路给晋国。宫之奇又谏道:“俗语说:‘唇亡齿寒。’岂不就说的这件事吗!”他带领自己的老婆孩子投奔到曹国去了。晋献公灭了虢国,五年以后占领了虞国。荀息牵着马捧着璧,走上前来说:“璧还是这样,而马的牙齿增加了。”
我看自古以来的贤达之人,功绩告成之后不自行隐退都死于非命。
国家危在旦夕恰如狂风中的柳絮,个人又哪堪言说似骤雨里的浮萍。
齐国有个人和一妻一妾共同生活。丈夫每次外出,都(说)是吃饱喝足才回家。妻子问跟他一起吃饭的都是些什么人,(他就说)都是有钱有地位的人。妻子对妾说:“丈夫(每次)出去,都是酒醉饭饱才回家,问是谁跟他在一起吃喝,都是有钱有地位的人。可是,从来也不曾见有显贵体面的人到家里来。我要暗中看看他到底去什么地方。”
我才能低下,行为卑污,外部表现和内在品质都未修养到家,幸而靠着先辈留下的功绩,才得以充任宫中侍从官。又遭遇到非常事变,因而被封为侯爵,但始终未能称职,结果遭了灾祸。你哀怜我的愚昧,特地来信教导我不够检点的地方,恳切的情意甚为深厚。但我私下却怪你没有深入思考事情的本末,而轻率地表达了一般世俗眼光的偏见。直说我浅陋的看法吧,那好象与你来信的宗旨唱反调,在掩饰自己的过错;沉默而不说吧,又恐怕违背了孔子提倡每人应当直说自己志向的原则。因此我才敢简略地谈谈我的愚见,希望你能细看一下。
路上骏马乱叫。红叱拨:唐天宝中西域进汗血马六匹分别以红、紫、青、黄、丁香、桃花叱拨为名。泛指骏马。
我听说,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,就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,也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,采取的方式则不同。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。处死可以表彰的人,这就叫乱杀,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。表彰应当处死的人,这就是过失,破坏礼制太严重了。如果以这种处理(li)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,并传给后代,那么,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,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,以此作为法则行吗?大凡圣人制定礼法,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,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,不过是把礼、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。
昔日一起在越溪浣纱的女伴,再不能与她同车去来同车归。
让我像白鸥出现在浩荡的烟波间,飘浮万里有谁能把我纵擒?
旅途中大雁啾啾地悲鸣,从早到晚没有停歇之时。
一树的梨花与溪水中弯弯的月影,不知这样美好的夜属于谁?
鲁地酒薄难使人醉,齐歌情浓徒然向谁。
注释
⑾丹柱:红色的柱子。动光彩:光彩闪耀。
(15)孟明:秦国大夫,姜姓,百里氏,名视,字孟明。秦国元老百里奚之子。西乞:秦国大夫,字西乞,名术。秦国元老蹇叔之子。白乙:秦国大夫,字白乙,名丙。秦国元老蹇叔之子。这三人都是秦国将军。
[3] 党引:勾结。
121.激楚:楚国的歌舞曲名。或谓指激烈的楚歌之声。
⑵寂寥:(内心)冷落孤寂。
⑷暮天:傍晚的天空。王昌龄《潞府客亭寄崔凤童》:“秋月对愁客,山钟摇暮天。”霁(jì)色:晴朗的天色。元稹《饮致用神曲酒三十韵》:“雪映烟光薄,霜涵霁色泠。”
[56]励:勉励,引申为作出。良规,妥善的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