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金溪有(you)个叫方(fang)仲永的百姓,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。仲永长到五岁时,不曾认识书写工具。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。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,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。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,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。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(ren)为主旨,给全乡的秀才观赏。从此,指定事物让他作诗,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,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。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(chang)惊奇,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,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。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,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,不让他学习。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。明道年间,我跟随(sui)先父回到家乡,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,他已经十二三岁了。我叫他作诗,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。又过了七年,我从扬州回来,再次到舅舅家去,问起方仲永的情况,回答说:“他的才能消失了,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。” 王安石说:方仲永的通达聪慧,是先天得到的。他的天赋,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;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,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。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,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,尚且成为平凡的人;那么,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,本来就是平凡的人,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,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?
时阴时晴的秋日又近黄昏,庭院突然变得清冷。伫立在庭中静听秋声,茫茫云深不见鸿雁踪影。
只应纵情痛饮酬答重阳佳节, 不必怀忧登临叹恨落日余晖。
鱼是我所喜爱的,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,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,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道义了。生命是我所喜爱的,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,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;死亡是我所厌恶的,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,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。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,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?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,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,哪一桩不可以干呢?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,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;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,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。由此可见,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(那就是“义”);他们所厌恶的,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(那就是“不义”)。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,人人都有,只不过有贤能的人不丧失罢了。
请问:一杯酒与身后名誉,哪一件重要?身后名当然重要。但是,现今是人间万事都是本末倒置,毫发常常是重的,而泰山却倒很轻。最悲伤也没有比生离死别更悲伤的,最欢乐也没有比结识了一个志同道合的新朋友更欢乐的。这是古今以来儿女的常情。富贵不是我谋求的事,还是回到带湖的家去,与我早已订立过同盟的老朋友白鸥聚会的好。
我那位癫狂的酒友张旭,也号称草圣,他现在可是廉颇老矣,饭都吃不了了,现在凑不上草圣的名号了。我的小师傅的笔法不拘于古人的规矩。
楼外垂杨千条万缕,仿佛要拴住春天的脚步,春天却匆匆而过不曾稍停。只有柳絮仍然在风里飘飞,它随春风要看春归向何处?
伴着捣衣的砧杵,你的声音似断实连。
新年都已来到,但还看不到芬芳的鲜花,到二月,才惊喜地发现有小草冒出了新芽。
天空中银河不断转动、星移斗转,人世间的帘幕却一动不动的低低下垂。枕席变凉,泪水更多的流淌,一片湿滋滋。和衣而睡,醒来脱去绸缎外衣,随即问道:“夜已到何时?”
想当年长安丧乱的时候,兄弟遭到了残酷的杀戮。
金铜仙人铅泪如洗,去国辞乡,只可叹她携盘远去,不能再贮藏清露以供哀蝉了。秋蝉病弱的双翼惊恐清秋的到来,那枯槁的形骸在世上已沧桑历尽,还能承担起多少次斜阳的折磨?凄咽欲断的啼叫更让人觉得悲苦,可为什么她还欲独自将哀怨的曲调吟唱,让自己顿时承受这无尽的哀伤?而当此之时,她只能徒然追忆当年自己欢笑在薰风中,柳丝万缕飘飞的美景。
忽然想起天子周穆王,
武夷洞里长满了很多有毒的毛竹,那些被称为曾孙的乡人们纷纷老去,再也没来。
注释
[60]要:同“邀”,约请。
③穿针,指七月七日七巧节。《西京杂记》载:“汉宫女以七月七日登开襟楼,寄七子针”,以示向天上织女乞求织锦技巧,称之为“七巧节”。
外人:指桃花源以外的世人。(有更好的翻译:另外一个世界的人,因为桃花源人从秦到晋一直与世隔绝)
⑷君:对人的尊称,相当于“您”。
(69)放辟邪侈:“放”和“侈”同义,都是纵逸放荡的意思。“辟”和“邪”同义,都是行为不轨的意思。
⑷君:原指古代君王,后泛指对男子的敬称,您。须记:一定要记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