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参差不齐的荇菜,从左到右去捞它。那美丽贤淑的女子,醒来睡去都想追求她。
我有多少的恨,昨夜梦中的景象,还像以(yi)前我还是(shi)故国君主时,常在上苑游玩,车子如流水穿过(guo),马队像长龙(long)一样川流不息。正是景色优美的春天,还吹着融(rong)融的春风。
路上遇见的人,有很多都是带着创伤,痛苦呻吟,有的伤口还在流血呢!
春天到来的时候,这满塘的水就绿了,
山园里一望无际的松林竹树,和天上的白云相连接。隐居在这里,与世无争,也该知足了。遇上了秋社的日子,拄上手杖到主持社日祭神的人家分回了一份祭肉,又恰逢床头的那瓮白酒刚刚酿成,正好痛快淋漓地喝一场。
大雁的声音渐响渐远人声也随着消失,是哪家的纺织机织出了像新下的雪一样的绸缎。
春天回到了哪里?找不到它的脚印,四处一片沉寂,如果有人知道春天的消息,喊它回来同我们住在一起。
看三湘秋色两边鬓发衰白,望万里明月思归心意更增。
浩渺寒江之上弥漫着迷蒙的烟雾,皓月的清辉洒在白色沙渚之上。入夜,我将小舟泊在秦淮河畔,临近酒家。金陵歌女似乎不知何为亡国之恨黍离之悲,竟依然在对岸吟唱着淫靡之曲《玉树后庭花》。英译
行军迷路失方向,傍晚还没有住宿的地方。
在近已咫尺的阳春三月,在一户普通的老百姓家中 。
世事浮云过眼不值一提,不如高卧山林努力加餐。
清早薄如轻纱的晨曦,滋润着大地,原野像浸透了酥油;傍晚滞留大地的余晖,迟迟不退,沙地闪闪发光。
他们竭尽全力辅助朝政,使秦国与列国鼎足而立,受到四方称颂。
当时与我结交的人是何等之多,但只有您才与我真正地志同道合。
鲁庄公十年的春天,齐国军队攻打我们鲁国。鲁庄公将要迎战。曹刿请求拜见鲁庄公。他的同乡说:“当权的人自会谋划这件事,你又何必参与呢?”曹刿说:“当权的人目光短浅,不能深谋远虑。”于是入朝去见鲁庄公。曹刿问:“您凭借什么作战?”鲁庄公说:“衣食(这一类)养生的东西,我从来不敢独自专有,一定把它们分给身边的大臣。”曹刿回答说:“这种小恩小惠不能遍及百姓,老百姓是不会顺从您的。”鲁庄公说:“祭祀用的猪牛羊和玉器、丝织品等祭品,我从来不敢虚报夸大数目,一定对上天说实话。”曹刿说:“小小信用,不能取得神灵的信任,神灵是不会保佑您的。”鲁庄公说:“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,即使不能一一明察,但我一定根据实情(合理裁决)。”曹刿回答说:“这才尽了本职一类的事,可以(凭借这个条件)打一仗。如果作战,请允许我跟随您一同去。” 到了那一天,鲁庄公和曹刿同坐一辆战车,在长勺和齐军作战。鲁庄公将要下令击鼓进军。曹刿说:“现在不行。”等到齐军三次击鼓之后。曹刿说:“可以击鼓进军了。”齐军大败。鲁庄公又要下令驾车马追逐齐军。曹刿说:“还不行。”说完就下了战车,察看齐军车轮碾出的痕迹,又登上战车,扶着车前横木远望齐军的队形,这才说:“可以追击了。”于是追击齐军。 打了胜仗后,鲁庄公问他取胜的原因。曹刿回答说:“作战,靠的是士(shi)气。第一次击鼓能够振作士兵们的士气。第二次击鼓士兵们的士气就开始低落了,第三次击鼓士兵们的士气就耗尽了。他们的士气已经消失而我军的士气正旺盛,所以才战胜了他们。像齐国这样的大国,他们的情况是难以推测的,怕他们在那里设有伏兵。后来我看到他们的车轮的痕迹混乱了,望见他们的旗帜倒下了,所以下令追击他们。”
残月未落,在地上留下昏暗的影子。在这样一个元宵刚过的早春时节,我与客人吟诗酬唱度过了这送别前的不眠(mian)之夜,天色已晓。春寒料峭,让我对即将远行的诗友无限怜悯,更加上春意未浓,让人心绪无聊。 眼前突然出现几树早几树早梅,在那梅梢上,尚有数朵残梅在迎风怒放。洁白的花儿好像对谁依依不舍似的,在东风中滞留残存,不肯像雪花一样随风凋零。它又好像知道友人要就此远去,所以用扑鼻的清香送他上船,以慰藉他那忧伤的心。 你文采高逸,一定会像那明月一样直上重霄,令人景仰赞叹。只可惜你所赴任的九华与我相隔千里之遥,路途险阻,今后若欲相见,将会非常困难。今朝分别的情景,我想一定会在你我的心中刻下深深的烙印,会时时再现于你我今后的梦境里的。 在那河桥两侧,杨柳尚未睁开惺松的睡眼,想折下一枝送给友人,又恐怕它还不能留人,只能增添自己心中的伤感。暂且留着它吧,等到将来某一天友人重来,杨柳一定是万条柔枝披拂,那时再以绿柳系马,定能挽留得住柳系马,定能挽留得住他。
叛乱平息后,君王重返长安,路过马嵬坡,睹物思人,徘徊不前。
听到春山杜鹃一声声啼叫,既是为我送行,又是盼我早日归来。早上飞来的白鸟似乎是在责怪我违背誓言与其分离。
注释
106.眩:迷惑。妻:指羿妻。爰:于是。王逸《章句》:“言浞娶于纯狐氏女,眩惑爱之,遂与浞谋杀羿也。”
⑷长河:黄河。
(23)顾反:回来。反,通“返”。
⑺满目:充满视野。
奇闻壮观:奇异的事物和宏伟的景象。
⑻泱泱:水深广貌。
(11) 瞽(gǔ)献曲:盲人乐师向国王进献乐曲。瞽,无目,失明的人。
26.“叹黄犬”句: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有云:“二世二年七月,具斯五刑,论腰斩咸阳市。斯出狱,与其中子俱执,顾谓其中子曰:“吾欲与若复牵黄犬,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,岂可得乎!”遂父子相哭,而夷三族。”翻译:二世二年(前208)七月,李斯被判处五种刑罚,最后判在咸阳街市上腰斩。李斯从狱中被押解出来时,跟他的次子走在一起。他回头对次子说:“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,一同上蔡东门外去打兔子,可哪里还有机会啊!”于是父子二人相对痛哭,三族的人都被处死了。吟:叹息。
⑾鹏翼:大鹏之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