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函谷关忽报胡马杀来,皇上身边的人一个个得以提(ti)拔,如同秦宫向阳的桃李开得格外绚丽。
一同去采药,
寺中老僧遗忘了岁月,只是在(zai)山石看着江上的浮云。
临川郡城的东(dong)面,有一块地微微高起,并且靠近溪流,叫做新城。新城上面,有个池子低洼呈长方形,说是王羲之的墨池,这是荀伯子《临川记(ji)》里说的。 羲之曾经仰慕张芝“临池学书,池水尽黑”的精神,(现在说)这是羲之的(墨池)遗址,难道是真的吗?当羲之不愿勉强做官时,曾经游遍东方,出游东海,在山水之间使他的心情快乐。莫非他在尽情游览时,曾在这里停留过?羲之的书法,到晚年才特别好。那么他能达到这步,大概也是靠他自己的精神和毅力取得的,并不是天生的。但是后代没有能够赶上他的人,是不是后人学习下的功夫不如他呢?那么学习的功夫难道可以少下吗?何况想在道德修养上深造的人呢? 墨池的旁边,现在是抚州州学的校舍,教授王盛先生担心墨池不能出名,写了“晋王右军墨池”六个字挂在屋前两柱之间,又请求我说:“希望有一篇(墨池)记。”推测王先生的用心,是不是喜爱别人的优点,即使是一技之长也不让它埋没,因而推广到王羲之的遗迹呢?莫非也想推广王羲之的事迹来勉励那些学员吧?一个人有一技之长,就能使后人像这样尊重他;何况那些品德高尚、行为端庄的人,遗留下来令人思慕的美好风范,对于后世的影响那就更不用说了! 庆历八年九月十二日,曾巩作记。
我曾告诉贤者堵敖,楚国将衰不能久长。
军中大旗猎猎作响,汉家大将将要挥师出征;看他横刀立马,气吞万里如虎。关塞悠远,春风难以企及,未到关前,就已经看不到春色了;关外,风卷沙尘,黄沙弥漫如云,遮天蔽日。军中鼓声,悲壮激越,直达遥远的沙漠;戍台烽火,阻隔着浩荡的黄河。想到将军所去之地,在那阴山之北;慑于将军声威,入侵的强敌已经求和。
眼下我心情不佳是思念岳阳,身体想要奋飞疾病逼我卧床。隔江的韩注他品行多么美好,常在洞庭洗足放眼望八方。鸿鹄已高飞远空在日月之间,青枫树叶已变红秋霜已下降。玉京山众仙们聚集追随北斗,有的骑着麒麟(lin)有的驾着凤(feng)凰。芙蓉般的旌旗被烟雾所淹没,潇湘荡着涟漪倒影随波摇晃。星宫中的仙君沉醉玉露琼浆,羽衣仙人稀少况且不在近旁。听说他仿佛是昔日的赤松子,恐怕是更象汉初韩国的张良。当年他随刘邦建业定都长安,运筹帷幄之心未改精神惨伤。国家事业成败岂敢坐视观望,厌恶腥腐世道宁可餐食枫香。太史公留滞周南古来被痛惜,但愿他象南极寿星长泰永昌。品行高洁之人为何远隔江湖,怎么才能将他置于未央宫上?
笑着和(侍婢)嬉戏大笑相伴在后花园,这个时候我还没有和君相识呢。
身经大大小小百余次的战斗,部下偏将都被封为万户之侯。
我听说,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,就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,也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,采取的方式则不同。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。处死可以表彰的人,这就叫乱杀,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。表彰应当处死的人,这就是过失,破坏礼制太严重了。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,并传给后代,那么,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,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,以此作为法则行吗?大凡圣人制定礼法,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,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,不过是把礼、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。
何况我曾经堕入胡尘(困陷长安),等到回家,头发已经尽是花白了。
南风若知道我的情意,请把我的梦吹到西洲(与她相聚)。
我真想念,年年在越溪浣纱的女伴;
长夜里号角声悲壮似在自语,天空中的月色虽好谁与我共赏。
眼看着大好的春光就要逝去,而皇帝的车驾却从不曾来过。
注释
宿昔:指昨夜。
⑵岘山:一名岘首山,在今湖北襄樊市南。
(4)都门:是指都城的城门。
(12)暴:凶暴。横行不法。
(15)既:已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