赠田叟
"竹林二君子,尽日竟沉吟。相对终无语,争先各有心。
式干路,辟天扉。回日驭,动云衣。
愁入云遥,寒禁霜重,红烛泪深人倦。情高转抑,思往难回,凄咽不成清变。风际断时,迢递天涯,但闻更点。枉教人回首,少年丝竹,玉容歌管。凭作出、百绪凄凉,凄凉惟有,花冷月闲庭院。珠帘绣幕,可有人听?听也可曾肠断?除却塞鸿,遮莫城乌,替人惊惯。料南枝明月,应减红香一半。
将军少年出武威,入掌银台护紫微。平明拂剑朝天去,薄暮垂鞭醉酒归。爱子临风吹玉笛,美人向月舞罗衣。畴昔雄豪如梦里,相逢且欲醉春晖。
"青阳节谢,朱明候改。靡草凋华,含桃流彩。
清秋幕府井梧寒,独宿江城蜡炬残。永夜角声悲自语,中天月色好谁看。风尘荏苒音书绝,关塞萧条行路难。已忍伶俜十年事,强移栖息一枝安。
嘉贶荐委殊珍。肃礼恭禋载展,翘襟邈志逾殷。
此花名价别,开艳益皇都。香遍苓菱死,红烧踯躅枯。 软光笼细脉,妖色暖鲜肤。满蕊攒黄粉,含棱缕绛苏。 好和薰御服,堪画入宫图。晚态愁新妇,残妆望病夫。 教人知个数,留客赏斯须。一夜轻风起,千金买亦无。
五柞连延接未央。周庐徼道纵横转,飞阁回轩左右长。
夜寒香界白,涧曲寺门通。月在众峰顶,泉流乱叶中。一灯群动息,孤磬四天空。归路畏逢虎,况闻岩下风。
臣伏见天后时,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,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,卒能手刃父仇,束身归罪。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;且请“编之于令,永为国典”。臣窃独过之。臣闻礼之大本,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子者杀无赦。刑之大本,亦以防乱也。若曰无为贼虐,凡为理者杀无赦。其本则合,其用则异,旌与诛莫得而并焉。诛其可旌,兹谓滥;黩刑甚矣。旌其可诛,兹谓僭;坏礼甚矣。果以是示于天下,传于后代,趋义者不知所向,违害者不知所立,以是为典可乎?盖圣人之制,穷理以定赏罚,本情以正褒贬,统于一而已矣。向使刺谳其诚伪,考正其曲直,原始而求其端,则刑礼之用,判然离矣。何者?若元庆之父,不陷于公罪,师韫之诛,独以其私怨,奋其吏气,虐于非辜,州牧不知罪,刑官不知问,上下蒙冒,吁号不闻;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,枕戈为得礼,处心积虑,以冲仇人之胸,介然自克,即死无憾,是守礼而行义也。执事者宜有惭色,将谢之不暇,而又何诛焉?其或元庆之父,不免于罪,师韫之诛,不愆于法,是非死于吏也,是死于法也。法其可仇乎?仇天子之法,而戕奉法之吏,是悖骜而凌上也。执而诛之,所以正邦典,而又何旌焉?且其议曰:“人必有子,子必有亲,亲亲相仇,其乱谁救?”是惑于礼也甚矣。礼之所谓仇者,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;非谓抵罪触法,陷于大戮。而曰“彼杀之,我乃杀之”。不议曲直,暴寡胁弱而已。其非经背圣,不亦甚哉!《周礼》:“调人,掌司万人之仇。凡杀人而义者,令勿仇;仇之则死。有反杀者,邦国交仇之。”又安得亲亲相仇也?《春秋公羊传》曰:“父不受诛,子复仇可也。父受诛,子复仇,此推刃之道,复仇不除害。”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,则合于礼矣。且夫不忘仇,孝也;不爱死,义也。元庆能不越于礼,服孝死义,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。夫达理闻道之人,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?议者反以为戮,黩刑坏礼,其不可以为典,明矣。请下臣议附于令。有断斯狱者,不宜以前议从事。谨议。
祖鞭掉折徒为尔,赢得云溪负钓竿。"
木叶纷纷下,东南日烟霜。林山相晚暮,天海空青苍。 暝色况复久,秋声亦何长。孤舟兼微月,独夜仍越乡。 寒笛对京口,故人在襄阳。咏思劳今夕,江汉遥相望。
云开远见汉阳城,犹是孤帆一日程。估客昼眠知浪静,舟人夜语觉潮生。三湘愁鬓逢秋色,万里归心对月明。旧业已随征战尽,更堪江上鼓鼙声。
海畔风吹冻泥裂,枯桐叶落枝梢折。 横笛闻声不见人,红旗直上天山雪。
动植咸若,阴阳不愆。锡兹纯嘏,天子万年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