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南飞北归遥远的路程都比翼双飞,任它多少的冬寒夏暑,依旧恩爱相依为命。
花儿在空中仿佛随着美人吟唱的曲子纷纷飘落,花落了,恰似化了半面妆的美人,楚楚可怜。
国家庄严不复存在,对着上帝有何祈求?
雷师跟着咚咚敲鼓啊,风伯跟着扫尘把路辟通。
用粪土塞满自己的香袋,反说佩的申椒没有香气。”
流放岭南与亲人断绝了音信,熬过了冬天又经历一个新春。
一阵凉风吹来(lai),更觉自己报国无门,百感交集,备受煎熬。
凤凰台上曾经有凤凰来悠游,凤去台空只有江水依旧东流。
为何羿将肥肉献上蒸祭,天帝心中却并不以为善?
清晨里扬鞭打马欢欢喜喜回(hui)家,昨晚沉(chen)沉的醉意还没有全消。夜里下过小雨,现在已经放晴,燕子双双在微风中轻飘。
县里有个叫成名的人,是(shi)个念书人,长期没有考中秀才。为人拘谨,不善说话,就被刁诈的小吏报到县里,叫他担任里正的差事。他想尽方(fang)法(fa)还是摆脱不掉(任里正这差事)。不到一年,微薄的家产都受牵累赔光了。正好又碰上征收蟋蟀,成名不敢勒索老百姓,但又没有抵偿的钱,忧愁苦闷,想要寻死。他妻子说:“死有什么益处呢?不如自己去寻找,希望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捉到一只。”成名认为这些话很对。就早出晚归,提着竹筒丝笼,在破墙脚下。荒草丛里,挖石头,掏大洞,各种办法都用尽了,最终没有成功。即使捉到二、三只,也是又弱又小,款式上不符合。县官定了限期,严厉追逼,成名在十几天中被打了上百板子,两条腿脓血淋漓,连蟋蟀也不能去捉了,在床上翻来覆去只想自杀。
晋侯又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。 宫之奇劝阻虞公说:“虢国,是虞国的外围,虢国灭亡了,虞国也一定跟着灭亡。晋国的这种贪心不能让它开个头。这支侵略别人的军队不可轻视。一次借路已经过分了,怎么可以有第二次呢?俗话说‘面颊和牙床骨互相依着,嘴唇没了,牙齿就会寒冷’,就如同虞、虢两国互相依存的关系啊。” 虞公说:“晋国,与我国同宗,难道会加害我们吗?”宫之奇回答说:“泰伯、虞仲是大王(wang)的长子和次子,泰伯不听从父命,因此不让他继承王位。虢仲、虢叔都是王季的第二代(dai),是文王的执掌国政的大臣,在王室中有功劳,因功受封的典策还在主持盟会之官的手中。现在虢国都要灭掉,对虞国还爱什么呢?再说晋献公爱虞,能比桓庄之族更亲密吗?桓、庄这两个家族有什么罪过?可晋献公把他们杀害了,还不是因为近亲对自己有威胁,才这样做的吗?近亲的势力威胁到自己,还要加害于他们,更何况对一个国家呢?” 虞公说:“我的祭品丰盛清洁,神必然保佑我。”宫之奇回答说:“我听说,鬼神不是随便亲近某人的,而是依从有德行的人。所以《周书》里说:‘上天对于人没有亲疏不同,只是有德的人上天才保佑他。’又说:‘黍稷不算芳香,只有美德才芳香。’又说:‘人们拿来祭祀的东西都是相同的,但是只有有德行的人的祭品,才是真正的祭品。’如此看来,没有德行,百姓就不和,神灵也就不享用了。神灵所凭依的,就在于德行了。如果晋国消灭虞国,崇尚德行,以芳香的祭品奉献给神灵,神灵难道会吐出来吗?” 虞公不听从宫之奇的劝阻,答应了晋国使者借路的要求。宫之奇带着全族的人离开了虞国。他说:“虞国的灭亡,不要等到岁终祭祀的时候了。晋国只需这一次行动,不必再出兵了。” 冬天十二月初一那天,晋灭掉虢国,虢公丑逃到东周的都城。晋军回师途中安营驻扎在虞国,乘机突然发动进攻,灭掉了虞国,捉住了虞公和他的大夫井伯,把井伯作为秦穆姬的陪嫁随从。然而仍继续祭祀虞国的祖先,并且把虞国的贡物仍归于周天子。所以《春秋》中记载说“晋国人捉住了虞公。”这是归罪于虞公,并且说事情进行得很容易。
我听说,礼的根本作用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作儿子的为报父母之仇而杀了不应当算作仇人的人,就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刑法的根本作用也是为了防止人们作乱。倘若说不能让杀人者逍遥法外,那么凡是当官的错杀了人,也必须处死,不能予以赦免。它们的根本作用是一致的,采取的方式则不同。表彰和处死是不能同施一人的。处死可以表彰的人,这就叫乱杀,就是滥用刑法太过分了。表彰应当处死的人,这就是过失,破坏礼制太严重了。如果以这种处理方式作为刑法的准则,并传给后代,那么,追求正义的人就不知道前进的方向,想避开祸害的人就不知道怎样立身行事,以此作为法则行吗?大凡圣人制定礼法,是透彻地研究了事物的道理来规定赏罚,根据事实来确定奖惩,不过是把礼、刑二者结合在一起罢了。
还有三只眼睛的虎头怪,身体像牛一样壮硕。
天鹅飞向天空,一下能飞数千里(高)。
注释
⑶累累:一个接一个的样子。
⑨鸟路:鸟道,高山小径。
⒆冉冉:走路缓慢。
要(yāo):通“邀”,邀请。(通假字)
1、伯乐:孙阳。春秋时人,擅长相(xiàng)马(现指能够发现人才的人)。